帮扶手册填写常见问题答疑

忻城县人民医院
2018-04-04

1.承诺书落款日期写什么时间?

答:承诺书中盖章日期、签字日期等均按实际填写。

2.家庭成员初中生的“在校生情况”如何填写?

答:家庭成员如为初中生的,“在校生情况”填写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或者初一、初二、初三等均可。

3.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和“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填什么?

答:填“否”。可在后括号注明“不符合参保条件”。

4.手册3月份才发,之前的入户情况是否需要登入帮扶联系记录表?

答:之前的入户记录需要按时间先后补登完全。

5.帮扶贫困户和联系贫困生成效何时填写?

答:对填写时间没有统一的要求,有成效时即可填写,但出成效一般为下半年后居多。

6.每季度的收入是在季度末填写还是在下一季度初填写?

答:两个时间点均可,只要入户时了解清楚贫困户该季度收入即可填写。如该季度收入未能详尽记录齐全的,在下一季度时可以补齐。

7.一年内务工地点多次变换的,“务工省、市、县、乡”如何填写?

答:填写累计务工时间最长的那个地址,如下边空行还较多,也可把务工地址在每行列示清楚。

8.拆迁的青苗补偿款填写在何处?

答:填写在财产性收入的“其他”栏。

9.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各收入项目对应的是手册中的哪部分收入?

答: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计划生育金”、“生态补偿金”等项目与手册名称一致,对应填写即可;“低保金”对应手册的“A、B类低保金”加上“C类低保金”;“五保金”对应手册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其他转移性收入”对应手册11页第五项中所有家庭稳定转移性收入减去AB类低保金、五保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计划生育金、生态补偿金转移性收入”对应手册11页第五项所有家庭稳定脱贫收入的总和再加上“C类低保金” “养老保险金”对应手册的“基础养老金”; “生产性支出”对应手册的“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年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稳定总收入”加上“C类低保金”“纯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稳定纯收入”加上“C类低保金”“人均纯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转移性收入”“年收入”“纯收入”“人均纯收入”由各分项自动生成,无需填写。从2018年开始,系统“其他转移性收入”只计入其他的稳定政策性收入性(如高领补贴、林业补贴、农业补贴、水库移民补贴及其他3年以上长期性政策性补助),故系统中转移性收入为手册第五项所有家庭稳定转移性收入的总和再加上“C类低保金”

10.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分红的收入以及贴息填入何处?

答:原通过小额信贷入股分红获得的收入,填入财产性收入栏的“红利”。而小额信贷贴息则填入12页的“金融类”。

11. 《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填写的信息与农户2018年初的信息一致还是与农户2017年底的信息一致?

答:《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填写的信息应与农户2017年底的信息一致。农户2018年底信息则对应《贫困户信息表(2018年底)》的信息。国务院扶贫办将于201810月份左右才开放《贫困户信息表(2018年底)》。

12. 如有个别家庭成员领取五保金,其他人不领取五保金也不领取低保金,贫困户属性填写五保贫困户还是一般贫困户?

答:如果全部家庭成员领取五保金,则填写五保贫困户。如果只是个别家庭成员领取五保金,则填写一般贫困户。

13. 如果个别家庭成员领取低保金,其他家庭成员不领取低保金,贫困户属性填写低保贫困户还是一般贫困户?

答:家庭中只要有1人及以上领取低保金,则贫困户属性为低保贫困户,但要备注说明是哪些家庭成员领取低保金。

14. 脱贫户致贫原因如何填写?

答:脱贫户致贫原因填写未脱贫前致贫原因,即原致贫原因。

15. 贫困户致贫原因有变化,如何填写?

答:贫困户如现致贫原因已经变化,则按现致贫原因填写在2018年《帮扶手册》。如该致贫原因在2017年已经发生,则相应《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也同时更改。

16. 家庭用液化石油气属于什么燃料类型?

答:属于清洁能源。

17.与村主干路距离是指什么?

答:指到行政村级以上主干公路(道路)的最短距离。

18.入户路是指什么?

答:入户路指的是从屯级路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的路,分泥土路、砂石路、水泥路、沥青路四种。若从屯级路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的路80%以上都是水泥路,另外20%为泥土路,则其入户路类型应填“水泥路”,其余情况以此类推。

19.《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填写家庭成员有误,怎么办?

答:在《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做好说明,三方签字确认后交给村级信息员。

如属于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未及时更新,则村级信息员要填写好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表,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发权限时做贫困户家庭成员增减操作。

20.已搬迁户家庭住址、住房面积以搬迁住房为准吗?

:是。

21.劳动力的范围截止到65岁,那60-65岁健康贫困人口(无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劳动能力是否都要改成“普通劳动力”?

答:是。

22.2017年底住房仍为危房,20182月危房改造完工并已验收,住房信息如何填写?

答:2018年《帮扶手册》填写的住房信息以完工的新建住房为准,《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填写的信息仍为2017年底实际住房信息,但在《贫困户信息表(2017年底)》备注20182月危房改造完工并已验收。村级信息员到2018年第四季度时则相应修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该户的住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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